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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本溪市纪委监委浏览:5534次时间:2023年9月15日

本溪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项目绩效表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为市纪委监委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提供办案保障及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承担反腐倡廉教育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具体工作;承担市纪委监委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047.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04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47.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8321.16万元,增长1146%,主要原因:本年启动本溪市纪委审查调查业务技术用房(基地二期)项目建设。

(二)支出总计9047.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0.1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3.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1万元。

2.项目支出8926.98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8321.16万元,增长1146%,主要原因:本年启动本溪市纪委审查调查业务技术用房(基地二期)项目建设。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单位2022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12万元,项目支出8926.98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47.1万元,比上年增加8321.16万元,增长1146%,主要原因:本年启动本溪市纪委审查调查业务技术用房(基地二期)项目建设。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2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6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25.8万元,包括:

(1)事业运行98.8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2)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8926.98万元,主要是本溪市纪检监察执纪审查基地项目建设、基地运行费等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4万元,包括: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57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2)伤残抚恤支出0.37万元,主要为伤残抚恤金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0.36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9.79万元,主要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购房补贴0.57万元,主要是发放住房补贴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3.3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56%,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37万元。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 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3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23.35万元,增长1167%,主要是本年购置公务车辆1台。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87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主要用于公车汽油费维修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办案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5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104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048.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84.06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48.23万元,自评平均分84.06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纪检监察补充运转经费”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104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048.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2.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部门评价结果。

通过开展项目评价工作,我部门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精细化要求和前瞻性。

(2)在预算执行中,努力提升资金执行效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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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项目绩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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