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作为切入点,立足监督首责,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全过程监督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工作闭环,严格跟踪问效,推动各驻在单位规范权力运行,持续提升监督质效。”年初,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在组务会部署相关工作时强调。
今年以来,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聚焦“三重一大”事项,精准发力、靶向监督,督促各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依规依纪依法决策,促进权力规范运行、资金安全使用。
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督促各驻在单位细化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事前预审,要求“三重一大”事项经党组会研究决策前,将议题和相关材料报送至纪检监察组进行事前预审,重点把关议题是否符合相关制度规定、依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廉洁风险等,发现酝酿不充分、程序不完备等问题向相关单位反馈,督促其及时纠正,推动监督关口前移,保障拟决策事项合规合理。为做好事中监督,该纪检监察组派员列席各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会议,对决策事项讨论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会上发现的问题及时纠错纠偏,确保决策依规依纪依法。今年以来,共列席各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20次,审核“三重一大”事项相关议题60余项,提出意见建议3条。
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持续跟踪问效,强化事后检查,对审议通过的“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并贯通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监督方式,着力发现各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等流程存在的问题,督促强化整改,防范化解廉政风险。
“下一步,我们将始终把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有关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细、抓实日常监督,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公开透明、民主科学、执行到位,推动压实各驻在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