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纪检监察组的督促指导下,我们市法院机关纪委监督工作靶向精准、力度空前,一些突出问题切实得到有效解决。”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纪委负责同志在参加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调研时表示。
为有效推进纪检监察组和驻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三化”建设,市纪委监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与市法院党组联合起草印发《关于开展联动监督、提升审判质效助力本溪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工作方案》,列出17项重点监督内容,采取“市法院业务推进+纪检组作风监督”的联动模式,对重点难点事项进行全流程监督。今年年初,纪检监察组与市法院机关纪委分别结合省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共同设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25项,其中联动监督任务10项、日常派驻监督任务8项、机关纪委监督任务7项。
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纪检监察组与市法院机关纪委共同设计开展三项专项监督。一是开展超长期未结案件清理专项监督。督促市法院审管办及相关业务部门定期调度推进,对积案较多的2个基层法院领导进行约谈,明确整改时限。自3月底以来共推进清理超长期未结案件27件,目前本溪地区法院该项指标位于合理区间。二是开展整治裁判文书低级错误专项监督。纪检监察组与市法院机关纪委每月抽查裁判文书300余份,检查有无低级错误问题。自年初以来,共计抽查裁判文书1200余份,对相关法官谈话提醒9人,截至4月底,本溪地区法院裁判文书低级错误率减少95%。三是开展执行案款发放专项监督。督促市法院制定《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扎实开展“两清理、两核查”专项行动,组织力量对陈年旧案进行“拉网式”清查,逐笔核实账户中未发放的执行案款。截止目前,共督促认领发放长期挂账案款171笔387.67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市法院机关纪委及相关部门,集中精力做好司法执法的全流程监督,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