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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纪委监委关于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本溪县纪委监委浏览:8437次时间:2021年6月23日
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继续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正风肃纪的重点工作。现将我县查处的一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本溪县人民法院原小市法庭庭长马波、工作人员姜巍收受好处费问题。2014年,本溪县某寄卖行法律顾问李某某为加快其案件的诉讼进度,送给时任本溪县人民法院小市法庭庭长马波好处费1000元和两罐茶叶,马波均予以收受;以交通费的名义送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姜巍好处费1500元,姜巍均予以收受。2020年12月马波、姜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奢靡之风、官僚主义问题的发生,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自觉接受监督,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中共本溪满族县自治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