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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纪委监委关于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本溪市纪委监委浏览:24113次时间:2022年4月28日

为严肃惩治“四风”顽瘴痼疾,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就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本溪钢联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张晓茜公款旅游问题。2020年12月和2021年10月,张晓茜先后前往海口、成都两地培训期间擅自改变公务行程,借机到景区游玩,并公款报销住宿等相关费用,金额共计2520.2元。2022年1月,张晓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予以返还。

2.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三级警长李广臣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购物问题。2017年至2020年1月,李广臣利用管理公务加油卡之便,多次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在加油站超市购买食品、香烟、酒等商品,消费金额合计14431.94元。2021年7月,李广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资金已收缴。 

3.桓仁满族自治县华来镇柳林子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马岁合等人违规发放各类补贴问题。2019年6月至2021年6月,华来镇柳林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王永维,柳林子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马岁合违规以误工补贴、防火补贴等名义,为村干部发放各类补贴共计8150元。2021年12月,王永维、马岁合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资金已退还至村集体账户。

以上三起案例,有变相公款旅游的,有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的,有违规发放各项补贴的,这些易发多发的“常见病”,都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反复强调又屡禁不止的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在高压态势下仍然心存侥幸,政治纪律规矩意识缺失,漠视“底线”“红线”,受到查处,教育深刻。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应以案为鉴,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确保方向不偏、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把作风建设当成主责主业狠抓不放,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站在党的自我革命的高度不断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严明清明、五一和端午节纪律的要求》中“十个严禁”规定,强化自我约束。同时要以谈话约谈、开会提醒等形式,咬耳朵、扯袖子,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及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属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紧绷政治纪律规矩这根弦,保证清正廉明过节。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教育和监督,深刻把握不正之风与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关系,坚持风腐同查,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查“四风”和“七个有之”交织勾结、与腐败相互交织等问题,清除隐藏在人情往来背后的利益勾兑、团团伙伙。深刻把握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特点,紧盯为基层减负,纠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紧盯公款享乐奢靡,纠治公款吃喝、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紧盯“酒杯中的奢靡之风”,严肃查处违规购买、消费、收受高档酒水等问题;紧盯干部、群众、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与时俱进、分级分类进行整治,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强烈信号,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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