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错误!
十三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完成反馈
作者:沙立君来源:市委巡察办浏览:13440次时间:2026年2月4日

根据市委部署,十三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巡察组“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微信图片_2026-02-04_132320_904.png

       1月29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十三届市委第十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书记王永威听取市委第十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2月2日至4日,10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36个县(区)委机关部门单位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对一”反馈了巡察情况。

2.png

 反馈指出了37家被巡察单位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有的立足职能职责统筹推动发展不够有力;有的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存在短板;有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还有欠缺;有的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有的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责任不到位。

3.png

 反馈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负责的态度、严实的作风、管用的措施,全力抓好巡察整改。一要夯实主体责任,动真碰硬抓整改。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整改工作推进机制,做到全面整改、真改实改。二要做实日常监督,齐抓共管促整改。市纪检监察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等机关单位、部门和县(区)委要结合职能职责相互配合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增强巡察整改监督合力。三要查实突出问题,真改实治见质效。及时处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强化系统整改和追责问责,对各单位的巡察整改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坚决树立起“整改必严、失责必问”的鲜明导向。

 “一对一”巡察反馈后,按照市委要求,负责综合督导各县区的市领导将分别对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当面压实巡察整改责任。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收到的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处理。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轩出席集中反馈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曹春光出席会议。

主办单位:中共本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承办部门:宣传部 技术支持:本溪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   中文域名:中国共产党本溪市纪检委员会. 政务
地址:平山区新城路49号 电话42890015 邮编:117000 辽ICP备2020014187号 辽公网安备 21050202000082号 总访问量:622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