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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奚喆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
来源:本溪市明山区纪委监委浏览:5369次时间:2021年8月12日

2019年5月,奚喆作为高台子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工作人员,负责审核高台子辖区居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独生子女奖励、特别扶助等事宜。2020年末,奚喆利用职务便利,为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其父母及岳父母出具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的申报表,并利用工作便利,在上述申报表上私自加盖了奚堡村村委会和计生部门公章及计生专干和分管领导的个人名章。但该违规行为在相应款项拨付前,被计生部门人员发现,并及时制止(如审批完成,其父母及岳父母便可每人每年领取960元)。2021年6月,奚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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