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截至10月26日,市委各巡察组完成进驻,十三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全面展开。


本轮巡察共成立10个市委巡察组,对36个县(区)委机关部门单位开展提级巡察,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专项巡察,巡察工作持续两个月左右。市委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下沉了解等方式开展工作。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分别设信访联系电话、巡察监督平台举报“二维码”、电子邮箱和信访意见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包括已退休、已调离)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工作日8:30-17: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15日17时。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本溪满族自治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明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信访联系电话:18704149001
电子邮箱:bx13jswd10L_1z@163.com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桓仁满族自治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平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信访联系电话:18704149002
电子邮箱:bx13jswd10L_2z@163.com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溪湖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南芬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信访联系电话:18704149003电子邮箱:bx13jswd10L_3z@163.com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总工会。
信访联系电话:18704149004
电子邮箱:bx13jswd10L_4z@163.com
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桓仁满族自治县委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总工会。
信访联系电话:18704149005
电子邮箱:bx13jswd10L_5z@163.com
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平山区委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总工会。
信访联系电话:18704149006
电子邮箱:bx13jswd10L_6z@163.com
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溪湖区委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总工会。
信访联系电话:18704149007
电子邮箱:bx13jswd10L_7z@163.com
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明山区委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总工会。
信访联系电话:18704149008
电子邮箱:bx13jswd10L_8z@163.com
市委第九巡察组巡察南芬区委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总工会。
信访联系电话:19824704671
电子邮箱:bx13jswd10L_9z@163.com
市委第十巡察组巡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访联系电话:19824704672
电子邮箱:bx13jswd10L_10z@163.com
统一设邮政信箱: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新城路49号信箱转市委巡察办(邮编:117000)。
十三届市委第十轮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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