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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二大队大队长赵冰被“双开”
来源:南芬区纪委监委浏览:9540次时间:2021年9月1日
日前,南芬区纪委监委对本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二大队大队长赵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本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二大队大队长赵冰因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并领取超时补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赵冰简历

赵冰,男,满族,1966年11月出生,辽宁省本溪市人,大学文化,1989年4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南芬区第九届人大代表。2021年8月18日,南芬区人大常委会接受其辞去人大代表职务。

2007.11 - 2013.05   本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北台大队教 导员兼驾驶人训练场地管理中心副主任

2013.05 - 2017.06   本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芬大队大队长

2017.06 -          本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大队长(2015年2月至今先后专职、兼职负责市交警支队基建办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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