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错误!
本溪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来源:本溪市纪委监委浏览:9213次时间:2022年11月1日
       日前,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1.本溪银行公司金融部原总经理白琳在金融领域破坏经营环境等问题。

2019年至2020年,时任本溪银行公司业务营销部总经理的白琳,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某公司实际控制人苏某在银行承兑汇票续作、提前支付存单利息中提供帮助,先后收取好处费50余万元,在企业经营等方面破坏营商环境。白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白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本溪南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徐荣兴在金融领域破坏经营环境等问题。

2018年至2020年,徐荣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他人在银行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折合人民币10万余元,在企业经营等方面破坏营商环境。徐荣兴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徐荣兴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处分,并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主办单位:中共本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承办部门:宣传部 技术支持:本溪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   中文域名:中国共产党本溪市纪检委员会. 政务
地址:平山区新城路49号 电话42890015 邮编:117000 辽ICP备2020014187号 辽公网安备 21050202000082号 总访问量:6222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