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错误!
十三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完成进驻
作者:沙立君来源:本溪市委巡察办浏览:6275次时间:2026年6月15日

按照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截至6月15日,十三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完成进驻工作。两个市委巡察组对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溪湖区、明山区、南芬区的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级交叉巡察,同时视情延伸至各县区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

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各市委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十三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动员部署会精神,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巡察组指出,本轮巡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高标准农田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坚持问题导向、严的基调,增强巡察监督震慑力、穿透力、推动力,扎实完成好巡察任务。

巡察组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配合巡察、同题共答,高质量完成本轮巡察任务,以巡察监督实效护航高标准农田高质量建设,全力筑牢粮食安全根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大局。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表示将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全力配合巡察,思想上对标对表、行动上紧跟紧随、整改上落细落实,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提质增效。

按照有关要求,巡察期间,设置信访联系电话、巡察监督平台举报“二维码”、电子邮箱和信访意见箱,主要受理反映农业农村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区)管干部、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重点是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建设、验收、管护”等环节资金套取截留、围标串标、权钱交易、工程质量低下、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工作日8:30-17: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7月24日17时。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本溪满族自治县、溪湖区、明山区、南芬区农业农村局。

 信访联系电话:18704149001

 电子邮箱:bx13jswd12L_1z@163.com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桓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信访联系电话:18704149002

 电子邮箱:bx13jswd12L_2z@163.com

 统一设邮政信箱: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新城路49号信箱转市委巡察办(邮编:117000)。

十三届市委第十二轮

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级交叉巡察

监督平台举报“二维码”↓

微信图片_20260615161222_586_29.jpg

主办单位:中共本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承办部门:宣传部 技术支持:本溪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   中文域名:中国共产党本溪市纪检委员会. 政务
地址:平山区新城路49号 电话42890015 邮编:117000 辽ICP备2020014187号 辽公网安备 21050202000082号 总访问量:6222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