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力度,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平山区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建立巡察约谈工作机制,形成“反馈、约谈、督办、销账、再约谈、再销账、问责”的整改闭环,有效破解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整改责任不力、传导压力不够、落实整改不实等问题,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建立机制,规范约谈程序。平山区出台了《中共平山区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四必谈”工作实施办法》,对约谈领导、约谈对象、约谈时机、约谈目的进行明确,做实约谈制度,扎实做好谈话前、中、后三个环节的工作。谈话前,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梳理相关材料呈报约谈领导,并向谈话对象下发谈话通知,告知谈话时间、地点,并提出相关要求。谈话时,紧盯问题不放过,谈到“点”上、戳到“痛”处,达到谈话目的。谈话后,区委巡察办归档整理《平山区区级领导落实主体责任谈话登记表》及谈话记录。
多种方式,压实整改责任。通过多种方式的谈话,给被巡察党组织“紧螺丝、上发条”,即对巡察中的普遍性、共性问题,开展集体约谈,交任务、指方向,要求做到立行立改、未巡先改;对巡察反馈问题,开展面对面约谈,开门见山指问题、提要求,要求夯实责任、做实整改;对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中发现整改站位不高、整改不到位的党组织,再次开展约谈,强调整改纪律要求,帮助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克服“过关”“闯关”“与己无关”等思想,增强整改自觉性,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实效。根据约谈和整改要求,被巡察单位列出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逐项落实责任,明确专人、限时整改,巡察整改成效明显。整改结束后,由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监督检查组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移交至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长期跟踪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人员进行问责,逐步提升巡察质量,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日前,平山区委第十二轮巡察意见反馈后,区级领导对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开展约谈5人次,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传导压力,有效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形成巡察“再震慑”,有力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