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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区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平山区纪委监委浏览:2003次时间:2024年12月17日

日前,平山区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平山区卫健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松组织工作人员违规吃喝问题。2023年3月至8月,时任桥北街道党工委书记杨松,借防火防汛应急响应值班之机,多次违规组织工作人员在内部食堂聚餐饮酒。此外,杨松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1月,杨松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2.平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鹏武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7年至2019年,时任平山街道党工委书记张鹏武,多次违规参加本单位及辖区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宴请。2024年11月,张鹏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平山区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兼副会长李娜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问题。2020年至2023年,时任平山区站前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李娜,违规收受他人财物。2024年11月,李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平山区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尹宏鹄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问题。2021年至2023年,时任平山区站前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尹宏鹄,违规收受他人财物,向公职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2024年11月,尹宏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平山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栾禹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2019年1月至2020年1月,时任桥北街道办事处主任栾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收受他人财物。2024年11月,栾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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