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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完成进驻
作者:穆   浩 李晋铭 郭俊彤 龙承祥 孙麒麟来源:本溪日报、本溪广播电视台浏览:12015次时间:2026年3月9日

按照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截至3月6日,十三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完成进驻。7个市委巡察组将对县(区)人民法院开展专项巡察,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

日前,各市委巡察组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市委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对落实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暨十三届省委第九轮、第十轮巡视动员部署会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动员部署会精神,聚焦监督重点,同向发力做好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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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委巡察组组长要求,本轮巡察要准确把握法院系统职责使命和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了解加强政治建设、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依法保护市场经营主体、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坚持公正司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情况,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推动法院系统提升立案、审判、执行质效,为“十五五”开局起步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重点对照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逐项检查验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达到“整改问题要见底、长效机制要建立、各项工作要上台阶”的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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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重要部署要求,按照市委巡察工作安排,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配合巡察,做好同题共答,认真抓好整改,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用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按照有关要求,市委巡察组将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下沉了解等方式开展工作。巡察期间,设置信访联系电话、巡察监督平台举报“二维码”、电子邮箱和信访意见箱,主要受理反映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法官的来信来电来访, 重点是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违法“查冻扣”,不当“减假暂”,伙同不良律师在诉讼活动中徇私舞弊,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协助不法商人开展违法经营活动、有偿中介活动谋取私利,虚假招投标、违规套取资金,靠案吃案、徇私枉法、吃完原告吃被告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工作日8:30-17: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5月15日17时。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信访联系电话:18704149001

电子邮箱:bx13jswd11L_1z@163.com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信访联系电话:18704149002

电子邮箱:bx13jswd11L_2z@163.com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平山区人民法院。

信访联系电话:18704149003

电子邮箱:bx13jswd11L_3z@163.com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溪湖区人民法院。

信访联系电话:18704149004

电子邮箱:bx13jswd11L_4z@163.com

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明山区人民法院。

信访联系电话:18704149005

电子邮箱:bx13jswd11L_5z@163.com

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南芬区人民法院。

信访联系电话:18704149006

电子邮箱:bx13jswd11L_6z@163.com

统一设邮政信箱: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新城路49号信箱转市委巡察办(邮编:117000)。

十三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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