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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区纪委监委通报1起党内问责典型案例
来源:溪湖区纪委监委浏览:6423次时间:2020年12月27日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近日,溪湖区纪委监委通报了1起党内问责典型案例。
具体情况:时任溪湖区河东街道井泉社区书记陈立英因工作疏于管理,造成国家专项资金流失的问题。井泉社区低保户赵某于2014年2月购置一台长安牌小型汽车,应停保未停保,直至2019年3月省审计部门审计中被查出赵某名下有车,才于2019年5月停止赵某每月1770元的低保金的发放。时任井泉社区低保员分别给予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陈立英2008年至今任井泉社区书记,上述三人因工作疏于管理,未能发现低保户赵某名下有车,应停保未停保,造成国家专项资金流失,陈立英负领导责任给予问责,。2020年9月给予陈立英同志批评教育。
上述案例暴露出少数班子成员,特别是社区班子成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有待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对其他班子成员履职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全区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带头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打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区上下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