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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区河东街道办事处后石社区低保员 王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本溪市溪湖区纪委监委浏览:6083次时间:2020年12月27日
据溪湖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溪湖区纪委监委对河东街道办事处后石社区低保员王炜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炜在担任井泉社区低保员期间,因其工作疏于管理,对低保工作审核把关不严。
王炜身为中共党员,井泉社区低保员,因其工作疏于管理,对低保工作审核把关不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ー条之规定,已构成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经河东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炜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