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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区:二十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浏览:8441次时间:2023年5月31日

根据本溪市溪湖区委统一部署,5月18日,二十届溪湖区委第四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明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赵旭宣布巡察组组长授权和任务分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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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溪湖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区委巡察工作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督促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在新时代“辽沈战役”的溪湖战场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会议要求,要精准把握巡察监督工作重点,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高质量做好本轮巡察工作;要紧紧围绕“三个聚焦”,紧盯政治责任,紧盯“关键少数”,找准“病灶”,深挖“病根”,开展全面政治体检;要做实做细监督检查工作,打好巡察监督“组合拳”,持续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持续提升监督质效;要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强化纪律约束,严明纪律作风,有力有序有效完成本轮巡察任务。

经区委授权,本轮巡察安排2个巡察组对区信访局(区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财政服务与国库收付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水利综合行政执法队、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区政务服务中心)10个区直单位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常规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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