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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区:二十届第四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面完成
来源:溪湖区委巡察办浏览:3376次时间:2023年10月9日

根据溪湖区委统一部署,二十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对区信访局(区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财政服务与国库收付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水利综合行政执法队、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等10个区直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日前,二十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反馈完毕。区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反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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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指出,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但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还有差距,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履职尽责不到位、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够等问题。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列清单、建台账,全面整改,把严的标准贯穿于整改落实始终,把整改落实的过程当成提高工作水平的契机;要抓住突出问题,重点整改,主要负责同志要从自身做起,自觉做到以上率下,扎扎实实地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要建章立制,标本兼治,推动整改,把巡察整改与加强党的建设、做好各项工作、持续改进作风统筹推进。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作表态发言:将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全面认领、照单全收,逐项建立整改台账,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整改,牢固树立立行立改、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认真扎实开展整改,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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