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溪湖区委统一部署,近日,二十届溪湖区委第六轮巡察反馈会议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区委部署要求,二十届溪湖区委各巡察组对区委第六轮巡察彩屯街道、东风街道及所辖村(社区)27个党组织进行反馈,并对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作出了具体安排。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监委副书记范宇辉,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巡察办主任马珍松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区委书记代萍同志在区委常委会、区委书记专题会会议听取区委第六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区委第六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党的全面领导方面,存在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为民办实事流于形式的问题。二是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审批不严格、对村(社区)人员日常教育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三是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东风街道、彩屯街道党工委均存在会议涉及表决议题班子成员参与度不高等问题。四是在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存在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抓得不实等问题。五是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东风街道、彩屯街道均存在惠企政策宣传不到位等问题。
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必须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切实做到“三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落实“两个维护”。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上来,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二要严格标准要求,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察的效果还坏,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被巡察党组织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切实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三要强化统筹安排,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被巡察党组织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确保事要解决、人要处理,机制要建立。
会议强调,要严肃认真对待巡察发现的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被巡察党组织要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注重突出问题导向、剖析问题根源、研究治本之策,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切实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下去。对巡察反馈意见,要不折不扣予以落实;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该核实的认真核实、该查处的坚决查处、该问责的严肃问责。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将进行日常监督,区委巡察办将持续强化跟踪督办。对在整改过程中敷衍了事、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要及时发现、提醒、纠正、问责,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巡察期间,溪湖区委巡察组收到的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溪湖区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