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心谈话不规范、走过场,个人总结不深刻……”近日,本溪市溪湖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对全区各单位受处分人员跟踪帮助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后开出了“问题清单”。
2024年以来,溪湖区纪委监委在严格精准执纪问责的同时,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突出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在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过程中,不断深化细化跟踪帮助,通过明重点、化症结、鼓干劲“三部曲”积极推动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再出发”。
年初以来,对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第二、第三种形态处理的所有党员干部进行梳理摸排,从人员分类、违纪类型、处分档次、受处分人年龄等多维度综合考量,重点对受到诫勉处理、党纪政务轻处分的人员,特别是仍在重要岗位任职、因失职失责受到处分处理的人员以及受到处分处理的年轻干部,持续开展关心关爱、帮扶教育工作,帮助其正视问题、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为了把跟踪帮助做到点子上、做进心坎里,区纪委监委实行“一人一策”,严防“一惩了之”“一处了之”,为受处分处理人员量身定制个性化帮助方案。围绕这些党员干部自然情况、现实工作表现、思想状况、正当权益是否得到保障、所在单位党组织及同事对其评价等内容,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动态管理,通过面对面的跟踪帮助,切实把教育转化和激励鼓励融合起来,把组织关怀的温度与处分执行的力度结合起来,共组织跟踪帮助154人次,实现全覆盖。与此同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推动与打击诬告、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激励担当等工作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干部廉而有为、勤勉敬业。
截至目前,溪湖区纪委监委针对全区154人次受处分处理人员跟踪帮助情况,开出“处方”问题清单12份,提出意见建议26条,有力推动了跟踪帮助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了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后续工程”效果。2024年有两名受处分党员干部重新得到提拔重用,让“受挫”干部重振信心丢下“包袱”再出发,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