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区纪委监委的同志,没想到我反映的‘年老体弱到二楼办事不方便’问题这么快就解决了!”溪湖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投诉人反映问题的办结情况进行电话回访时,居民张大爷感激地说道。
年初以来,区纪委监委以推进落实省纪委监委2025年“一号文件”精神为抓手,紧盯惠企政策落实、助企解难纾困、政务服务升级、亲清政商关系中的痛点难点堵点,以“硬”监督优化营商“软”环境,激活区域经济发展“新引擎”。
区纪委监委坚持以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满意为目标,聚焦群众诉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电话问询、实地察看、上门回访等方式,对所有问题进行“满意度”追踪,持续跟踪问题反馈处理效果,切实以跟踪问效提升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认同感和满意度。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交办的第1批次25件营商环境“万件清理”问题,已全部办结。
溪湖区纪委监委重点围绕政策落实、政务服务、执法监管等方面,紧盯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窗口单位,采取走访企业、查阅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一线式、体验式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等问题,扎实提升服务效能,全力纾困解难,确保溪湖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2024年以来,共发现营商环境领域问题线索5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
跟进清风“小窗口”,引领政务“大作为”。区纪委监委持续强化窗口服务质量监督,推动全区政务服务窗口单位争创“清风窗口”,基层党员干部争当“清风干部”,选树“清风典型”。自评选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已有16个政务服务窗口被评选为“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区纪委监委针对群众反映的服务态度不佳、服务 质量不高等问题,监督推动相关部门及时整改,让“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在溪湖区成为常态。
区纪委监委还充分发挥正风肃纪监督员作用,实时听取群众意见诉求、收集问题线索,为营商环境打通堵点。通过设置投诉信箱、举报电话等方式途径,扩宽拓展监督投诉渠道,对破坏营商环境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管严治、露头就打。
“我们将继续发挥营商环境‘护航者’作用,坚持‘下沉式’问需、‘靶向式’监督、‘闭环式’跟进,破解营商环境优化难题,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清障护航。”溪湖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